第(2/3)页 整个起源之壁,都在这股杀意之下,微微震颤。 七级神明之下,无人可挡。 “很好。” 苏铭的声音,平静得可怕,却带着让宇宙都为之冻结的冰冷。 “一个都跑不掉。” “我会一个一个,把他们从神座上扯下来。” “我会让他们,尝遍人族当年所受的所有痛苦。” “我会让他们,在绝望之中,明白什么叫人族不死,诸神不宁。” 梵登看着眼前这个浑身散发着灭世杀意的青年,心中没有恐惧,只有无尽的期待与狂热。 他知道,从这一刻起,宇宙的格局,将彻底改写。 诸神的黄昏,已经悄然降临。 三天时间,转瞬即逝。 这三天里,苏铭没有修炼,没有调息,没有巩固力量。 他只是静静地守在魔一的转化之地,一遍又一遍地看着起源之壁上的画面,一遍又一遍地梳理着梵登提供的所有情报,一遍又一遍地在心中,刻下那七位主神的名字与模样。 每多看一次,他的杀意便浓厚一分。 每多了解一分,他的决心便坚定一分。 第三天清晨。 梵登与梵天枢,一同来到苏铭面前。 梵登的手中,捧着一枚漆黑如墨、古朴无华的戒指。 “苏铭阁下,一切已经准备就绪。” 梵登将戒指递到苏铭面前,语气恭敬:“这是虚空纳神戒,内部自成一方小世界,里面存放着你需要的全部资源:三千万块上古紫晶,一百万枚神晶,三百块完整法则碎片,足以献祭千亿生灵的血祭大阵核心,还有七位主神的全部资料、神国坐标、弱点分析。” “除此之外,我已经调动第七转化殿十万最精锐的尸魔战士,全部隐匿在时空乱流之中,随时听候你的调遣。他们不会暴露身份,不会牵连尸魔族,只会在你最需要的时候,为你死战。” 苏铭接过纳神戒,指尖微微用力。 一股温润而强大的力量,从戒指之中传来。 他能清晰地感受到,里面那足以让整个宇宙疯狂的海量资源,那足以支撑他连续弑神的恐怖底蕴。 “多谢。” 苏铭没有过多的客套,只是简单两个字。 但梵登知道,这两个字,重逾千斤。 “魔一的转化,我会亲自守护。”梵登郑重承诺,“他醒来的第一刻,我会立刻以秘法通知你。无论你身在何方,无论你正在与谁战斗,我都会让他,第一时间赶到你的身边。” 苏铭微微点头,目光最后看了一眼魔一沉睡的方向,然后转身,没有丝毫留恋,向着宫殿之外走去。 他的身影,一步步消失在黑暗之中。 没有回头,没有犹豫。 因为他知道,此去,便是弑神之路。 此去,便是覆天之战。 此去,不斩尽诸神,绝不归还。 当苏铭的身影,彻底离开第七转化殿,踏入死寂星海的虚空之中时。 梵登缓缓抬起头,望向至高神域的方向,嘴角露出一抹疯狂而期待的笑容。 “诸神,你们的末日,到了。” “人族的复仇,开始了。” (第三章完,字数:8721) 第四章首战主神,雷狱神陨 虚空寂静,星海无声。 苏铭孤身一人,站在时空乱流的边缘,指尖轻轻一弹,一枚由梵登提供的神域定位符,缓缓悬浮在他的面前。 定位符之上,一道细微的金色光线,笔直地指向宇宙最深处,那片被层层法则包裹、被诸神严密守护的至高神域。 光线的尽头,标注着一个名字——雷罚神尊。 正是第一章中,在神国崩塌现场,暴怒咆哮、扬言要追杀弑神者的那位一级神明。 也是当年参与围攻轩辕城、双手染遍人族鲜血的刽子手之一。 苏铭的目光,落在那个名字之上,右眼之中的法则漩涡,疯狂旋转。 雷罚神尊,掌控完整雷霆法则,一级神明巅峰,距离二级神明只差一步,神国名为万雷神狱,坐镇至高神域外围,是诸神议会的先锋战将,性格暴躁,战力强横,最擅长正面搏杀。 根据梵登提供的情报,雷罚神尊因为当年斩杀过人族强者,心中对人族有着极致的蔑视与不屑,同时,因为上一次神国崩塌事件,他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与焦躁之中,警惕心降到最低。 他,是苏铭复仇之路上,第一个祭品。 “就从你开始。” 苏铭轻声开口,声音冰冷而决绝。 下一刻,他没有丝毫犹豫,身形一动,直接撕裂时空,朝着万雷神狱的方向,暴射而去。 没有隐藏气息,没有遮掩行踪,没有小心翼翼。 他就那样,大摇大摆、明目张胆地闯入至高神域的外围疆域。 如同在漆黑的夜晚,点燃了一把最耀眼的火炬。 瞬间! 整个至高神域的警戒阵法,全部被触动! 无数道神明的意志,从神域深处苏醒,一道道冰冷而愤怒的目光,穿透时空,落在苏铭的身上。 “大胆狂徒!竟敢擅闯至高神域!” “是你!弑杀一级神明的凶手!” “你竟然敢主动送上门来!” 愤怒的咆哮,在虚空中回荡。 雷罚神尊第一时间察觉到了苏铭的气息,那股让他恨之入骨、让他寝食难安的弑神气息,此刻就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他的神国之外。 暴怒瞬间冲昏了他的理智。 “找死!” 一声震彻宇宙的雷霆咆哮,从万雷神狱之中爆发出来。 亿万道紫色神雷,从神国之内冲天而起,撕裂苍穹,贯穿星海,化作一片无边无际的雷狱,朝着苏铭狠狠镇压而下。 那是一级神明的全力一击,是完整雷霆法则的极致爆发,足以瞬间湮灭一颗恒星,足以让一片星域化为飞灰,足以让任何准神瞬间魂飞魄散。 雷罚神尊根本没有想过试探,没有想过周旋。 在他眼中,苏铭只是一个侥幸弑神、不知天高地厚的野路子强者,根本不配与他正面抗衡。 他要一招,碾杀对方! 第(2/3)页